產前檢查通常在孕早期、孕中期、孕晚期進行,用于孕婦及胎兒的健康檢查。產前檢查一般包括四維彩超、胎兒彩超、糖尿病篩查、唐氏篩查等,應按照產檢要求及時進行相應檢查。
1、四維彩超:四維彩超在孕中期可用于篩查胎兒存在的各類畸形,如面部畸形、脊柱畸形、腦積水、唇腭裂、無腦兒、脊柱裂臟器外翻等。還可觀察到胎兒是否存在先天性心臟病,以及多囊腎、腎積水、腦積水、腦膜膨出、脊柱裂等疾病;
2、胎兒彩超:胎兒彩超可用于觀察胎兒的大小、形態(tài)、羊水、胎盤,以及胎兒是否存在臍帶繞頸等情況;
3、糖尿病篩查:在孕24-28周時,需進行糖尿病篩查。糖尿病篩查通常需進行75g葡萄糖耐量試驗,若結果為異常,需進行下一步確診試驗,以明確診斷;
4、唐氏篩查:唐氏篩查主要篩查胎兒患有唐氏綜合征的風險,可根據篩查結果及時處理,可降低出生人口的患病率。唐氏綜合征即21-三體綜合征,為染色體異常導致,表現為智力低下、生長發(fā)育遲緩、特殊面容等,如頸部透明度增加等。
此外,產前檢查還包括心電圖檢查、肝腎功能檢查、血常規(guī)檢查等。在進行產前檢查時,應選擇正規(guī)醫(yī)院,避免因檢查不規(guī)范或資金過多等原因導致不必要的傷害。產前檢查除需定期檢測外,還應保持良好的生活習慣,注意清淡飲食,避免熬夜等,有助于機體保持健康狀態(tài)。